[交通事故案例]交通事故賠償案件關于交通費的證據收集
導讀:交通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因需到醫院診治、住院治療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而發生乘車乘船等交通費用
交通費是指道路交通事故發生后,受害人以及參加處理交通事故的當事人親屬因需到醫院診治、住院治療以及處理交通事故相關事宜而發生乘車乘船等交通費用,由相關事故責任人按照一定的標準對該項目費用進行相應的賠償。
[交通事故案例]交通事故賠償案件關于交通費的證據收集
事故受害人楊某在道路上行走與王某駕駛的汽車發生碰撞,事故造成楊某受重傷。經公安交通管理部門現場勘查和調查取證,出具《交通事故認定書》認定王某承擔事故的主要責任,楊某承擔事故的次要責任。[交通事故案例]交通事故賠償案件關于交通費的證據收集
楊某受傷住院接受治療,經過法醫鑒定為十級傷殘,楊某將王某及保險投保公司一起告上了法庭,要求賠償醫療費500元,后續治療費10000元、殘疾輔助器費380元、出租床服務費198元、住院伙食補助費1100元、護理費5600元、誤工費4928元、交通費1300元、營養費2000元、殘疾賠償金15195.25元、鑒定費1267元、被扶養人生活費8282.68元、精神損害撫慰金11000元,并且承擔訴訟費用。
案件在法院審理過程中被告保險公司認為楊某主張的交通費過高,經法院審理查明,判決除交通費不獲賠償外其他一一賠償。而楊某提供的正式發票是900元,其他交通費無法提供證明,所以法院認定交通費為900元,過高部分不支持。
交通律師提示,在住院治療和處理事故事宜所產生的交通費用一般按照正常的普通發票,所以受害人主張的交通費一定要說明發票用途。[交通事故案例]交通事故賠償案件關于交通費的證據收集
正式票據不單指稅務發票,汽車票、火車票、船票等等都可以作為主張交通費賠償的正式票據。發票的用途和時間、地點、人數這些與實際情況不符,就不會納入賠償數額。
交通費賠償的基本訴求包括:
1、交通費必須是受害人及其必要陪護人員因交轉院或醫院治療實際產生的;
2、通費必須要有正式的票據作為憑證;
3、交通票據應當與就醫地點、時間、人數、次數相符合。
交通費賠償案件:http://www.smoglr.com/anli/258.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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